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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名:miaojie76 笔名:庙街三少 地区: 北京-北京 行业: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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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对于我们做媒体的来说,最难得就是睡觉。能够在家里闷上一天睡一晚,是一种享受。 可是,仅仅是睡觉还不够,因为关键是必须得有东西让你看完昏昏想睡,所以我的博客,应该是让大家都睡的好东东! 人是要睡觉的,我之所以写这些东西,一则是让大家睡,可这并不是本意,二则是为悼念自己逐渐被荒芜所替代的时间,我怀念激情,怀念过去。 其实,我老在想,或许2005就是我最后一个20多岁了,我能有几个的这样的时光。我不要求别人理解我多少,我只想按照自己既定的轨迹逐渐把自己卸下,直到老去。 庙街三少
公告:本人博客搬家
个人公告
本人觉得博客中国的上网速度特慢,决定搬家到新浪博客,希望以往的博客朋友能登陆我的新的博客地址,继续支持我,谢谢!
新的博客网址为:http://blog.sina.com.cn/u/1496985701
庙街三少
3月3日凌晨1点
离奇 八
离奇 八
(今天就是报纸成功改版亮相的头一天,我今天终于可以舒心地坐在电脑前尽情地挥洒自己的回忆了,首先向等候许久的梦湖、风儿等博友道歉,让你们久等了,因为工作太忙,其实我也不太乐意的。再一次道歉。)
进入高中之后,三少的生活其实开始变得丰富起来,由于成绩不错,被分在了尖子班,要知道,这个班级的孩子基本上都是农村里考上来的,学习都一直不错。可就是在这样的环境中,三少可以变得贪玩,差点因此而葬送了未来的生活。
在901班里,几乎都是清一色的男孩,一般的女孩很难考到这个班级,因为中考的成绩决定着你会在哪个班级。那时,我们开始疯狂地喜欢上了足球,而且还是没有任何理由。
高中迷上足球是件疯狂的事。那时,学校很破,没有一个象样的球场,球场到是有,只是一个灰土的球场,根本找不到一丝丝草的痕迹。有一天,三少跟同学一样,早早地来到学校,对这个位于县城北边的校园,这个比初中要大上好几倍的学校迷恋上了,不为别的,原因就是学校里多了一群踢足球的人。
一个叫卫军,一个叫宝红,还有一个叫鸭子,他们三个人步伐很飘逸,很灵巧,能把一个圆忽忽的足球玩进门框,那时足球理解得很简单,就是比蛮力,比如站在球场的中场位置,拎起脚丫子,就能把足球踢进
他们三个人其实也是这个学校的学生,只不过他们都已经参加工作了,而且各自有了自己的单位,没想到,在他们的带动下,三少成了一个原先喜欢看足球的球迷,变成一个参与者,这也是汝城一中首个正规足球队的由来。
“SDB”,就是这个正规足球队的简称,是“闪电豹”的缩写。大概有16个人左右,这些队员全是来自于我们这一届,而901班竟然占到了一半以上。为什么取名叫“闪电豹”?原因不是很清楚了,我只依稀记得一个原因:就是大家的速度很快,而且跑起来象豹子,不怕死不怕累,因为大多数人都是农家孩子的缘故,习惯了在田地里奔跑,平坦一点的球场根本就算不了什么。
三少到现在还记得,原先没有球衣,后来是大家一起凑钱,买了10多件最便宜的球衣,最后才搞定球服,当然,球鞋就是平时穿的,那时带钉的布球鞋成为奢侈品,也是不少球友仰慕的对象,而三少没有,只能穿那种平底的解放鞋、网鞋,直到后来在三少的努力下,三少的母亲才肯去买球鞋,但是有个前提,每天必须检查球鞋,如果发现鞋面带泥,回到家肯定一通骂。为此,割舍不下足球的三少,只能光着脚踢球,那时嫩嫩的脚踩在砂子上根本不会觉得疼,而且光脚踢球竟然能把球正脚背踢出20多米,直到大学的时候,自己试着去踢,结果球没多远,自己就裂着嘴在旁边,根本无法做到高中时的硬脚头。
在慢慢学会了踢球后,三少这个球队开始寻摸对手,由于踢球给学校增加了运动的氛围,校长破天荒找了一个木匠修了两个木门,可三少还记得,那两个球门在两年内就散架了,具体怎么散架,谁也不清楚,因为在我们这个球队把横梁拿来当准星之后,这个球门就结束了自己的寿命。
高中的踢球生活很辛苦,但是很快乐,那时没有名利,没有比赛,却有在大学时候找不到的快乐,那时,三少和球队队员们一起经历着那些快乐。
在三少的记忆中,有几件事情值得回忆的。其中,记忆最深的事情就是那场瓢泼大雨中的比赛。那是高二的一个夏天,突然天一下子暗下来,来不及通知大家,豆点大的雨倾盆而下,给炎热的天气给弄爽了。“出去踢球去~”突然不知道是谁的提议,大家拿着凑钱买的皮足球就奔向操场,那时三少记得很清楚的是,天上还闪着电,劈着雷,惊天动地的声音在校园里回响。说实话,那是很危险的,当时大家似乎被大雨所感染,纷纷跑向寝室换上球衣,奔向操场。那时,球衣被分成了两种颜色,一个蓝,一个黄。三少就是蓝色队伍的成员。
雨依然在下着,雷,依然在涌动。大家都湿漉漉地奔着一个目标——球,开始疯狂的拼抢起来,可不一会,雷声小了,闪电也没了,可铁桶脸盆的声音却大了,这时,大家放眼往楼上看去,在四楼的高一女生,不知道从哪里找来那些道具,拼命的敲打着。我到现在还记得哪几个女孩子,都是从外地来读书的,一个长发姑娘,一个戴眼镜的,后面这个戴眼镜的,三少认识,叫罗治,如今她都成孩子妈了。那时,在她们的鼓动下,女生很少的901班成员们踢得格外欢,因为对于男女从来不交往的高中生来说,就好象注射进去了兴奋剂。于是……疯狂的场面出现了。虽然具体的比分不记得了,但是三少只记得包括自己在内的蓝队最后大比分取得了胜利。当时的队长叫强嵘,他黑忽忽,瘦高,动作很慢,但是动作很专业(这是我们选他做队长的理由),有点象黑人秋员,最后我们在每进一个球后就抱在一起,根本分不清楚汗水和雨水的区别,只知道嘴里咸咸的,一种年轻的激情在不停涌动,而三少等踢完球后发现,脚已经肿得老高。
其实,虽然大部分时间都在踢内部的比赛,但是比赛依然是必不可少的。为此,在老校友师兄们的带动下,闪电豹开始与外来的球队挑战。其中最激烈的,也是永远踢不过的球队,就是来自隔壁县的一个火力发电厂——沙田电厂球队,毕竟这个球队的队员都是大学中专毕业的,从平均年龄上看,就比闪电豹的队员至少要大上5岁左右。他们不仅技术好,而且队伍成型,相比之下,闪电豹显得业余多了。虽然没有赢过,但是闪电豹却赢得了他们的尊重,每一次过来踢球,他们都会给予鼓励,这在小小的县城里,小小的山区里,没有专业的人员指点,已经获得的最高的荣誉奖励。
足球陪伴着三少走过痛苦而又快乐的高中生涯,虽然在后来高考给三少带来足够的痛苦和失败,但是现在再回味起过去时,依然觉得很幸福,因为曾经拥有过,无论是痛苦还是幸福,都是一笔难得的财富,毕竟年轻过。
由馒头引发的无聊之谈
狗年!幸运2006
狗年!幸运2006
好多人都说,今年狗年,应该很幸运。不过,接踵而来的事情的确是这样。我祈祷,今年应该幸运度过,起码应该是顺利。
我回到了原来的部门,也回到了原来同事的身边,最幸运的是,前几天在北京跟朋友一起摸麻将,我一口气卷了朋友1000多,幸运~我到现在都在想,今年应该是个幸运一年。可能是沾了我从不吃狗肉的缘故,狗年成了我真正意义上长大的一年。虽然可能有些人觉得这种想法很无聊,但是对于我来说,我依然要记载它,记录它,因为在我的生命里,它就是我的吉祥物。
实际上,我不吃狗肉,并不是单单因为我是瑶族,不吃狗肉,而是因为我和狗有着一个让我值得怀念留恋的记忆。因为,从那以后,我发誓,我不再见狗肉,也没有养过狗。
一说起狗,我觉得自己跟狗真的很有缘分。曾记得我小时候,常年在外面漂泊做生意的父亲,在年底回家过年的时候,他意外地给了我一个珍贵而且改变我命运的礼物——小狗。父亲说,这条小狗很奇怪,一下车,这条小狗就一直跟着他,他去哪里,狗就跟到哪里。于是,天性善良的父亲就忍不住把它抱回了家。当然,那时不过10岁的我,也就把狗当成了身边的伙伴。原因是,家里从不让我跟年龄相仿的人一起玩,而我身边只有比我大四岁的姐姐,大八岁的哥哥。那时,哥哥已经到外地读书了。
我还记得小狗就天天跟我沾一块,一起玩一起吃一起住。我单独从稻田里找来柔暖的稻草,铺在家里堂屋的一角,上面是神龛,下面就是它的窝。它很乖,两只眼睛扑闪扑闪,每一次我告诉它让它为我提供服务时,它总是毫不犹豫的完成我交代的任务。最可爱的是,这条小狗到了冬天喜欢自己出去玩,一般回来都把身子弄得湿乎乎的,然后自己往炭盆旁一躺,将自己身上的雨水弄干,然后伸个懒腰出去了。可就是有一天,突然间,小狗出去好多天没有回来,可能是外出被贪心的人给关起来了,我四处搜寻都未果。一个月过后,正当我绝望不再去想它的时候,有一天我在村头无意看到,小狗在寻摸着什么,在我喊到它的名字后,它撒欢得向我奔来,贴着我的裤腿使劲蹭,嘴里发出“呜呜”的声音。我敢说,那时我真的听懂了它的话,它在向我倾诉这几天的分别之苦,而我只能紧紧着抱着小狗,瘦小的身躯全部将小狗搂住,眼泪已经夺眶而出。
于是,我和小狗又开始了我们俩之间的幸福生活。可好景不长,家里人因为我上学的缘故,将小狗偷偷地送给了亲戚,而亲戚几天后告诉我,小狗被人偷着宰杀吃了……这一意外的消息,无意给了我晴天霹雳。我顿时,呆住了,当时的情景我还历历在目,我无法想象小狗的生命被夺去的那刹那……
从那以后,我就不再沾狗了,不养小狗也不再敢喜欢小狗。
回到现在,狗年来到了,我没有很大的奢望。因为我知道,我回到了原来的部门已经不是原来的那个部门,而是一个全新的部门。因为它增加了许多的新鲜血液,专刊部也将并入经济部,我面临着极大的考验。痛,并快乐着,我将前行。狗年,吉祥2006!
庙街三少
2006年2月4日
小记狗年春节
小记狗年春节
又过新年了,随着周围满是喜庆的鞭炮声,宁静的小村庄变得又不一样了,我跟人们一样,欢喜将鸡年送走,迎来了狗年。
从25日匆忙地决定回到家里,其实对于我来说,心里依然牵挂着单位的这次人事变动。不过随着领导一句“你放心回去吧”,我就塌实了下来。因为我知道,尽管再复杂的事,也会有简单的时候。
回到老家,一直被喜庆的春节气氛所包围,大年三十这天,跟着家里人去买菜,全身都是熟得不能再熟的乡音,尽管蔬菜的价格出现飞涨,但是人们的表情都只有一个:赶紧买菜,回家做年夜饭。我也不例外,买的全是我喜欢吃的,我小时候过年有个梦想,就是想吃上一道菜:豆腐干粘在肉上,肉沾在青蒜上……如此类推,应该是个不错的地道的湖南菜。虽然后来,我这个梦想并没有很困难地就实现了,不过在长大后与家人春节团聚的时候,每每回味起这个故事,妈妈的脸上全是幸福。此时,荡漾在她脸上的,全是幸福,而我呢,却是回味童年的快乐。
每次过春节,我肯定是会买烟花爆竹的。我曾记得小时候,我那时喜欢放大大的爆竹,那种威力那时觉得很棒,而现在却觉得很惶恐,因为害怕。那是在我读初中还是高中的时候,我曾拿过那个比手指要粗三四倍的大爆竹立在地上,然后上面扣上一个破脸盆,把引子从破脸盆上面露出来,点着后,瞬间,一个大大的脸盆从地上腾空冲起,甩向高空……几秒钟后才落地,而现在我却不敢了,一是胆小,二是没有兴趣了。其实,人长大了是不会胆小的,应该勇敢才是,我觉得最大的可能还是没有兴趣了,一旦人长大成人就会被世间的世俗,比如事业、工作、感情所纠葛,就没有兴趣去玩这些小时依然保持兴趣的游戏了。
不过,今年我还是将自己全身放在烟花的浪漫中。我买了好几百元的烟花,根本就拿不过来,最后还是我和哥哥一起将烟花分开拿回家的。到了初一的晚上,亲手将一根根一桶桶烟花放上高空,那硕大的礼花在空中飞溅,你们看到了吗,那是我的问候。去年年底的时候,偶遇燕京的副总丁广学,他特有印象的说,你好象给我发的短信最有意思:我在我家的房顶上点燃烟花,让浪漫四溅的烟花将祝福捎给你,带给你春节的问候,祝贺全家新年快乐,幸福安康。随后他好奇地问:你家房顶能放烟花,不怕出事吗?我笑着说:我们那里都是平顶,而是都是水泥顶,根本不用担心,即使着火了,也不会很意外,很快就会被扑灭,因为我们家旁边就有条江,走路不过20步之遥。
其实,在每次春节的年夜饭里,家里都会按照当地的风俗做上一顿菜,那是叫“长寿菜”。其实,这菜本来是很土,就是一些大白菜放在肉汤里熬,熬得很烂,味道当然是不错的,有点象东北的乱炖。不过,这些长寿菜只不过是叶子很长,并没有用刀切断,保持原样地往锅里放。所以吃起来,有点费劲,因为太长,你还不能喘气,要想一口吃完,必须吸气,如果吃完了,你也就长寿了,会得到年老之长辈的祝福。话又说回来,我曾记得日本有种面,就是在别人面前吃必须发生声音,声音越大,说明你越会吃,说明主人的款待是最好的。
在年夜饭里,我好多年没见过米酒了。这种米酒跟别的地方不一样,它是用糯米酿的,我母亲就是酿米酒的高手。可能是世袭的缘故,我家的米酒不知道迷倒了多少人。我奶奶,据家里人说,她曾在文革的时候偷偷地酿米酒卖,一般弄好的米酒就让我伯母和我母亲偷偷地挖个洞藏好,等到需要的时候,再到埋藏地就揭盖,将米酒打出来,然后一热,就香醇无比。其实这种米酒比傣族的米酒好喝多了,我母亲酿的,我自己也曾喝过,不仅味道好,而且入口的时候很绵甜,其实后来我才知道,这酒只有2、3度,所以人喝完不会有反映,只是脸稍微有点嫣红,显得更好看了。在2002年的春节,我还记得,我是带着我原来北京台的哥们摄像楚健一起回家拍我回家的过程,虽然后来我们两的工作量极大,整整连播了四天,但是他至今回忆起来我家的春节,就是米酒的香甜味,他说他一辈子都忘不掉。
过年是快乐的,本想跟侄女、外甥一样,没心没肺地热闹的过上狗年的春节,可是最后也未能如愿,因为人长大了就有数不清楚的忧愁就有让你丢不下舍不掉的东西,比如工作,比如经济新闻采访部的主任职位,虽然自己在春节前收到了自己将履新的任命,但是我却高兴不起来,因为我没能没心没肺地过好春节,因为我即将要离开相处了一年的可爱的同事,虽然她们有的被我骂过,有的被我说过,但是我却很难受,至少我难受了一天,也突然流泪了。我很惊讶,被工作名利所累的我竟然还有感情。
不过不管我的工作结局如何,我都在想,狗年人们的命运应该会变得好起来,我祝福大家狗年大运,感谢春节,感谢新年。
庙街三少草于湖南老家陋室
再见金刚
再见金刚
怀中揽着熟睡的美女,静静地端坐在山顶悬崖边上,望着浩淼的天空那轮斜斜的明月,即使有蚊子前来骚扰,也会轻轻地拂去,就怕惊扰梦中女子……这是一幅在梦中曾见过多次的经典画面。
许久没看到以动物为主题的电影了,前两天工作去看了电影《金刚》,虽然有三个多小时,但是我却没有因此感到疲惫,从主角金刚的眼里,我读懂了爱情的魅力,也知道女性的魅力。
常言说,人兽无法结合,无论是肉体,还是精神。可是,这部大片却让我震撼了,往往最多的人持有的观点不一定正确,真理其实就掌握在少数人手里。因为,世界上万灵的精神可以吻合,比如人在安静的时候,比如人在梦中的时候,可以与自己日思夜想的人、事相遇,虽然情节上会发生改变,比如出现意外,从梦中惊醒,但是毕竟是结合了,所以我也认为,人是与自然浑然一体。
我曾经见过一些高人,他们曾告诉我,说人的身边周边有一种气,那是气场。一旦这个人的气场发生改变,人的情绪、人的思想、人的行为、人的语言就会发生改变,等到气场恢复原样之后,他就会冷静下来,后悔不已。我一直不相信这个说法,但是现在,我不得不相信,因为电影《金刚》里的剧情无情地将我原来的坚持击毁。因为老外都有着幻想、敢想的一面,我又有什么理由不相信,去感受来自一只黑猩猩的巨大魅力。
看金刚,我看懂了几个故事。金刚,作为保护神的化身,他一直在苦苦寻找这美丽的女子,最后一直需要与她的眼光对视。他需要女性温柔可爱,同样也离不开女性的呵护。即使再粗犷,同样也离不开爱情。
看金刚,我看懂了几个故事。金刚,他其实很无奈,在现实中,人们不会容忍一个黑色庞大的与人们体形不太符合的猩猩存在,一旦遇见,就会无情地摧毁,如视异物一样,不让它有存在的理由。
看金刚,我看懂了几个故事。金刚,其实就是一个爱情的牺牲品,即使他使出浑身的力气,去与人们的飞机大炮做斗争,最终还是被世俗所击败。他使劲了全力,最后趴倒在房顶,最后慢慢坠落,瞬间消失在人们的眼前。
看金刚,我看懂了几个故事。金刚,没有学会忍耐,尽管它被人们所玩弄,依然保存最后一丝体力,为了看到他所爱的女人就奋不顾身,其实他大可不这样,有时候思念就是一种最好的等待。
太多太多的故事,其实永远都不会有结局。往往特别灿烂光鲜的爱情只是刹那开出的昙花,总是一现,然后又枯萎死去。在看完这部电影,我其实良想很多,但是却混乱不堪。
我记得在我的MSN空间里写过,有个理想,就是40多岁的时候,回到老家钓鱼,继承我父亲的衣钵,电影《金刚》的故事又何尝不是想这样,虽然短暂,但是我憧憬依然。回家吧,在芦苇飘飘的岸边,支个太阳伞,旁边放着自己爱喝的火茶,顺便拿着我小时候带着上学依然还在的小板凳,静静地盯着水面浮起的涟漪,瞬间,风徐徐而过,温暖而和煦的气息将我的气场包围,我宁静如水,恰如一枚石子,飞溅进水里,瞬间开化,声音清晰可见。
庙街三少
2006年1月17日中午单位
三十岁与神话的门槛
重复命运
平安夜感悟
离奇(六)
电影无极之几大终极乱弹
离奇(四)
四
童年的时候可以说是很羞涩的,因为三少从没有过零花钱。所以到现在,三少都养成一个不吃零食的习惯。当然,烟现在还是抽的。
记得在五年的小学生活里,最快乐的就是春节的时候,一到除夕,母亲准拿着一套衣服来到我的床前给我,当然那衣服不是新的,而是三少的哥哥穿过,但是被母亲改得整整齐齐、针线细腻的衣服,那时,三少最喜欢穿上衣服,跑上房顶,看着人家在放烟火,自豪地喊着:“过年了!“
过年最快乐的那一刻,就是母亲会在第二天早上按时把一个用父亲写对联剩余的红纸包上两元钱放在床前,等三少醒来,一看,就死命地抓住不放,小心翼翼地放进自己的兜里。这时的三少,是最快乐的。
现实往往就是这样,最快乐的同时还会发生最不快乐的事。就在大年初一的下午,母亲会微笑着伸出她的手,这时三少就会痛苦地流着眼泪,不高兴地在旁边默默不语。因为,母亲要把这两元钱收回去,理由就是“你开学了,肯定要买文具。”
纵然这样,很快的过去。十年浩劫的阴影逐渐离开了这个村庄,也离开了三少的生活,人们变得开朗起来,人们变得勤快起来,人们变得富裕起来。三少家也比以前有了很大的好转。
对于三少家来说,最大的喜事莫过于三少的哥哥在初中毕业后成为县城第一个考上中专的,虽然读书的城市离这个县城不过170公里,可那时170公里坐公共汽车,竟然要花费掉6个小时,弯弯曲曲的山麓,跟人的肠子一样,数都数不清,到现在还是有人分不清楚到底从县城到市里,车到底拐了多少弯。当然,现在去市里,有小车的话,山路也很好走,只要两个小时左右就能到达。
三少的哥哥考上了市里的中专,但是却是师范,那时是一所很抢手的学校。因为那时,中专只有两个,一个是郴州卫生学校,另一个是郴州师范学校。卫生学校只能女生考,男的只能上师范,可三少的哥哥还是考上了。
虽然三少的哥哥考上了中专,是件喜事,但是却让家里人欢笑不了多久。一是学费,依然使家里生活拮据;二是,三少的哥哥离开了家,三少从此没有人给他读三国演义、水浒传……三少开始自己的独立生活。
一转眼,三少考上了离家里很近的中学,一到学校竟然发现,自己被分在了57班,也就是成绩最好的班。可那时,因为学校条件简陋,三少所在的班级竟然和另外一个班合在一起在礼堂上上课。由于礼堂的窗户早已被淘气的孩子给砸碎,秋天一到,风也嗖嗖,备感寒冷。
其实,大班的生活是快乐的,因为礼堂太空旷了,两个班120多人合在一起,老师必须全身贯注才能看清楚下面的孩子在做什么,而三少由于矮小,坐在第一排,自然就成了老师关注的对象。有一次,老师转身向黑板上写东西的时候,三少“唰”的一下,突然跑向黑板的后面,因为后面就是男生的宿舍,这时,几个淘气包正在里面烤火,边烤边竖起耳朵听风声,等老师前门进来,就从后门跑回座位,老师后门进来,就从前门跑回座位……
三少直到现在都有个信念:就是有嫉恶如仇的思想,包括三少右手手心有块疤,就是拜托那时一件小事所赐。至今,仍然被三少的母亲所诟病,她时常笑着称一旦三少长大成人不认母亲,她就会拿着我的手说,三少的手上有疤,你到哪里都是我的孩子。
由于是大班,另外一个班是最差的,一些调皮捣蛋的人都分在了那班,自然有一些不安分守己的同学。自然有个三少的同村的同学,他家里很有钱,但是不爱学习,成天欺负别人,有一天把三少的一个同桌给欺负了,于是三少站起来,跟他打赌,因为跟他打架,三少再活10年也不是他那个子。
“你敢把蒙窗户的塑料纸点着了,滴在手上不哭吗?我给你一块钱!”
……
“我敢,要是我点着了滴在自己的手上,我不要你的钱,但是你得答应我一件事……”
“唰”的一声,于是三少扯下塑料纸,划出一根火柴点着了,顿时,塑料膜点着后的浓郁化学味散漫开来,整个教室全是,在塑料纸上的火苗越来越大,从火苗下苟延残喘下来的液体滴上手心……10分钟后,三少强忍着火烧火燎的痛,跑向学校的后山,用右手掀开石头,找出蚯蚓,砸烂贴在了被烧得看到了白骨的手心,凉快点了!
一放学回家,向母亲撒谎自己不小心用手撑在火堆上了,最好去村里的药房里找毛医师要了一点火烫伤软膏,虽然很快变好了,可留下了一块疤,最要命的是,由于晚上睡觉老觉得手心火烧火辣的,只能把手摊开,垫上纱布,趴着睡觉,于是,到现在,只要看见三少是趴在床上,说明三少就是想睡觉了。
不过,从那以后,那个无恶不作的孩子再也不会欺负别人,看着三少就躲,当然,一到初二,在班里年龄最小的三少就自然被选上了班长的宝座。